各分院(部)、部门: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印发〈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泰
人社发〔2021〕42号)、《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资格申
报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180号)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
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结合我院实
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受聘在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020年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且
完成全部任务,且符合《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
法》规定申报条件的我院在岗人员(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
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所在分院(部)、
部门。
2.分院(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出具推荐意见,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人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并报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11办公室)。
3.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年度推荐申报
名额数。
4.教学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评
议,将结果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5.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6.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核推荐人选。
7.推荐上报评审。
8.通过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
件认定申报表》及附件材料。
2.分院(部)、部门出具材料:《泰职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
用条件认定推荐意见表》。
3.各分院(部)、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学院岗位设
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报者参
加下一年度申报。
联系人:谢华永; 邮箱:tzyrsc@126.com
附件: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