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综合维修工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2浏览次数:767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迁入新校区以来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更好地服务于学院新校区建设与校园零星维修等工作,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泰州市春晖劳动服务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维修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综合维修工(水电维修)。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数:4-5名。
四、报名时间:2018925日开始(额满为止)
五、报名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东区9号楼205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365639826
六、一般条件:
 1.
要求较为全面掌握水电设备维护技术,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熟悉水电设备运营管理的一般知识。
 2.
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
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七、具体要求:
 1.
年龄及学历:男性;年龄25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
专业要求:水电或土建、建筑设备等相关专业。
 3.
综合维修工须有电工技能证(中级及以上),特种行业操作证,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
三证要求:具备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和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三证至少具备一证
 5.
特别优秀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由面试人员或公司经营层研究决定)
八、薪酬待遇:
1.
上班时间:上午820—1130;下午1330—1720。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具体服从公司安排。(无寒、暑假)
2.
薪酬待遇:综合维修工月工资不低于2460元;另,每月餐费补贴300元;缴纳五险;节假日、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值班、加班等工作另计薪酬。
九、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带相关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2.须经面试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常聘用;如试用不合格,则发放试用期工资后无条件退用。

3.签订合同。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正式聘用。

十、工作职责:
 1.
负责定期检查校园内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2.
负责校园水网及各用水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定期对各用水点的用水情况汇总上报;
 3.
负责做好临时性和突发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4.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范围内电路的安装、维护、维修工作;
 5.
协助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保养或技术改造;
 6.
负责协助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电器、照明等方面维修用料计划;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劳动合同》与泰州市春晖劳动服务中心签订,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解释权归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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