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tzyxxgk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2069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带动作用,推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以赛促学,以赛强教,展示学生素质技能和创新能力,让技能大赛活动遍及校园,学院决定建设一批技能竞赛团队。


一、建设目标

1.打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和团队,培育省级技能竞赛项目团队。

2.力争在江苏省以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推动学院技能竞赛工作,形成一支精干.协作.可持续的技能竞赛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竞赛团队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指导教师以专业教师为主体,可聘请部分校外高级技术人才,每个竞赛团队指导教师由一名负责人和若干名教师及学生组成,教师人数一般为3-5人,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及年龄结构。指导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2人为40周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教师,60%以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学生须从不同年级选拔,且必须是品学兼优,实践操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能承受集训期间的高强度训练,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2.竞赛团队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承担竞赛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经验.竞赛指导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在省内同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在竞赛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作能力。团队负责人还需熟悉本学科竞赛的竞赛章程及竞赛流程,有明确的竞赛工作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以及目标。

3.竞赛团队要有明确的训练目标。根据全国以及江苏省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及训练。

4.省示范建设重点专业、院品牌专业所属的各分院必须申报该专业省级竞赛团队,基础部必须申报1个以上省级竞赛团队,院级竞赛团队各分院(部)申报名额不少于1个,分院(部)级竞赛团队由各分院自行组建与考核,报教务处备案。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团队群体,由竞赛团队的负责人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有全体成员的签名。

2.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的技能竞赛团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院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

3.对最终确定的竞赛团队,学院与竞赛团队负责人签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团队建设项目合同书》。


四、建设与管理

1.竞赛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学院对技能竞赛团队建设给予专项经费资助:省级技能竞赛团队(培育)资助金额为2万元/年,院级技能竞赛团队(培育)资助金额为0.5万元/年。竞赛团队资助经费分年度下达,竞赛团队所在分院(部)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配套经费从所属分院(部)的成教发展基金中列支。建设项目一经立项,划拨专项经费资助金额的三分之一,通过中期考核后再划拨1/3,建设项目考核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划拨专项经费的1/3

2.竞赛团队建设资助经费实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和预决算管理,竞赛团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资助经费使用管理。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竞赛团队成员参加培训和学习(与指导竞赛项目相关),学生的校内外竞赛培训和学习以及技术交流,引进与聘请校外团队成员等。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列入项目验收内容。

3.竞赛团队负责人是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团队建设方案的实施.管理和相关资源的统筹安排。获资助的竞赛团队应按年度由竞赛团队负责人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团队年度进展报告》,报教务处审查。

4.在资助期内,竞赛团队所在分院(部)要了解、掌握竞赛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培育环境。

5.竞赛团队项目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才需要,调整团队个别成员,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核准。如需调整团队负责人,须由团队所在分院(部)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竞赛工作分管院长批准。

6.在执行期内升格为省级、院级竞赛团队(培育),终止本计划资助而自然转为相应的竞赛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已资助的经费仍可继续使用。


五、考核与验收

1.在建设期内,学院每年依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团队申报书》中的分年度计划和目标对竞赛团队进行一次阶段检查考核。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学院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在第二年度考核(暨团队建设中期考核)时,除了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还应考核团队如期完成建设目标的可能性,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资助金额及拨付提出调整意见报院教学委员会审定;非外部不可抗因素,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学院将取消对该团队的建设立项,收回已拨经费余额;对最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经团队负责人申请.教务处同意并报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可予以一次延迟验收,延迟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延迟验收的团队,其验收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3.项目建设期满后,团队负责人须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团队目标任务完成总结报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项目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团队,团队负责人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可优先推荐为优秀,同时一次性奖励团队年资助金额的50%;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团队,学院将取消该团队建设立项,收回经费余款,团队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院级竞赛团队以上负责人,年终教学质量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项目建设周期内,省级竞赛团队(培育)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一次及以上可评为合格;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一次及以上或二等奖两次及以上可评为优秀。院级竞赛团队(培育)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一次及以上可评为合格,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三次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及以上可评为优秀;分院(部)级竞赛团队等级由各分院(部)自行制定评审标准。

5.项目建设周期内,院级竞赛团队(培育)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后可升格为省级竞赛团队(培育);分院(部)级竞赛团队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后可升格为省级竞赛团队(培育),获得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后可升格为院级竞赛团队(培育)。以上所有升格必须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及学院审核后同意后方能生效

6.学院优先为团队成员外出培训.出国考察.职称评聘晋升等创造条件。

7.竞赛团队获得的奖励,可同时享受学院现行竞赛奖励管理办法。


Copyright © 2018 xxgk.tzp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天星路8号 邮编:225300 苏ICP备05007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