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综合维修工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641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迁入新校区以来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更好地服务于学院新校区建设与校园零星维修等工作,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泰州市春晖劳动服务中心)经营层研究,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意,决定成立工程维修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可空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维修工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综合维修工(水电维修)。
二、招聘形式:综合维修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经理或副经理岗位包含公司在职员工。
三、招聘人数:4-5名。
四、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开始----
五、报名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东区9号楼205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775662731。
六、一般条件:
1.要求全面掌握水电设备维护技术,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熟悉水电设备运营管理的一般知识。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七、具体要求:
1.年龄及学历:男性;年龄30-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专业要求:土建、建筑设备等相关专业。
3.综合维修工须有电工技能证(中级及以上),特种行业操作证,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三证”要求:具备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和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至少具备“一证”。
5.经理(副经理)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三证”至少具备“二证”,并具有6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6.特别优秀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由面试人员与公司经营层研究决定)
八、薪酬待遇:
1.上班时间:上午8:20—11:30;下午13:30—17:20。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具体服从公司安排。经理(副经理)均为不脱产管理人员,须参加一线工作。(均不享受寒暑假休息)
2.薪酬待遇:(1)综合维修工月工资不低于2330元;另,每月餐费补贴200元;缴纳五险;节假日、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值班、加班等工作另计薪酬。
(2)经理(副经理):经理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副经理月工资不低于2600元。另,每月餐费补贴200元;缴纳五险;节假日、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值班、加班等工作另计薪酬。
(3)工程维修中心所有员工,如遇学院后勤处或相关领导专门安排的额外工作量,经公司批准,公司经营层研究,报学院领导同意后,相关参与的工作人员可适当发放额外补贴。
九、招聘程序:
  1. 自愿报名;带相关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2. 须经面试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常聘用;如试用不合格,则发放试用期工资后无条件退用。
  3. 签订合同。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正式聘用。
十、工作职责:
1.负责定期检查校园内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2.负责校园水网及各用水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定期对各用水点的用水情况汇总上报;
3.负责做好临时性和突发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范围内电路的安装、维护、维修工作;
5.协助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保养或技术改造;
6.负责协助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电器、照明等方面维修用料计划;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劳动合同》与泰州市春晖劳动服务中心签订,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解释权归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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